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大连市人社局就2024年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活动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2024年我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由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实施,并由其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评价职业(工种)及评价机构信息详见市人社局相关通知附件。
经备案的社评组织信息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dl.gov.cn)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进行查询。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及社评组织调整等情况,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职业(工种)目录及评价机构信息也将做动态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报名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就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以下简称“《规程》”)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对应职业(工种)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行国家职业标准中有关内容与《规程》不一致的,以《规程》为准。
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分为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
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遵从自愿原则,自行选择具有资质的社评组织报名申请评价。
团体报名。符合团体报名条件的单位职工、培训机构学员、职业院校学生,相关单位、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收集其报名材料后,统一向具有资质的社评组织提供报名材料,申请评价。
社评组织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和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收费标准与考试安排——
(一)收费标准。考生缴纳考核评价费的具体标准,由相关社评组织参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并公布。
(二)考试安排。各评价职业(工种)的具体报名时间、考试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事项等,由相关社评组织依照相关规定自行公布,考生可通过各社评组织的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海报等方式查询了解有关信息。
证书管理——
社评组织按照流程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认定考试结束后,社评组织进行成绩公示与数据上报,网上信息发布后,社评组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21〕1号)进行证书制作与核发。所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通知明确了六项工作要求。
(一)培训机构为培训期满学员报名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要经学员本人核实,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均要确保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的,将取消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证书,虚假材料及考核评价费不予退还,领取补贴的,须追回补贴,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培训机构组织学员报名时,应向社评组织提供办学许可证。社评组织在审核办学许可证时,须对培训机构的许可范围进行核对,不得对培训机构超出许可职业(工种)、等级或地域范围培训的学员进行评价。
(三)培训机构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应选择在我市备案的社评组织。拟培训的职业(工种)在大连市没有备案的社评组织时,须报当地职业培训服务机构,由当地职业培训服务机构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到我市备案以外具备该职业(工种)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申请评价。人社部门将按规定做好评价过程的质量督导。
(四)社评组织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在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过程中,要明确申报条件所对应的申报材料,对按工作年限和培训期满等申报条件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核查,必要时通过电话暗访、网上查询及核验社保缴费记录等方式进行重点核验。如发现社评组织配合培训机构或个人伪造申报材料为其提供评价服务的将依据《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部司便函〔2021〕57号)追究责任。
(五)社评组织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在经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公平、公正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评组织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市人社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管和社会监督。
(六)社评组织不得借助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地位优势组织培训机构或考生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复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过程中,评价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社评组织须在申请备案的地址组织评价,不得随意变更评价地址。评价地址发生变更须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人社部门对变更后的场地进行核验合格后方可在变更后的地址组织评价。
监督举报电话:88139073、39997595。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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